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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描述

姓名:爽爽
职业:没想好
年龄:22
位置:北京
个性介绍:
为什么帅哥不是我?因为我不帅:(
我不会耍酷,有时让你吃醋,吵架我不让步,揍我我也很难挺住......

大手牵小手(二)

标签: 情感故事  
2006-12-04 19:23 阅读(?)评论(0)
 

    我们开始了幸福的联系,至少对于我是这样。我平时喜欢上网,在网上也可以交到一些朋友。那段时间,不知道怎么的,好像很流行写信似的,所以在交友聊天的时候我通常会叫对方留下他的联系方式,电话都是其次的,因为我打算和对方写信,因为有很多话在电话里是想不起来的,而且电话费那么昂贵,对于当时上学的我,我可支付不起。我的字写得不怎么好,在聊天过程中我通常都会告诉对方,我可不希望网友对我的字体抱有多大的希望,结果我的信一过去,人家就把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,那可真是……不过我接触的网友都还算不错,也都很给面子,收到我的信后都给我回了,也算不枉费我那一张六毛邮票呢,在这里我谢谢你们这些给SYS写过信的朋友。但是话又说回来了,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朋友还记得我的了,呵呵。

    我经常和我以前学校的姐姐妹妹写信,我觉得和她们都很亲,什么开心的或不开心的都可以告诉她们,在这里我把你们这些姐姐妹妹们都提一下名不介意吧,“雪、月、青”,你们总是帮我分担我的事情,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们总是在我身边,谢谢你们啦。我总是和她们写信,感觉很好。我和小蓓的联系也是后来我的那个妹妹告诉她我的地址得的。

    因为总是写信,每次回家我都会打开信箱看看,而且总写信的这几个人的字迹我都熟悉了,一看字我就知道是谁给我写的信,可有一天,我一回家开开信箱的时候,发现有我的信,可这个字体这个字迹的写法我一次都没见过,这到底是谁能?他还知道我是谁,姓名、地址、邮编都没有错误,这回是谁能?我迫不及待的回到家中,赶紧把信拆开一看,是小蓓,是小蓓写来的,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,异常的兴奋。因为没有想到她会给我写信,她没有向我要过地址,什么都没问过我,她是怎么知道的?我想她一定是问得我妹妹,除了她,我想不到更合理的解释。到现在我都还是很感谢我的妹妹,要不是她为我们搭上的这条线,我一定会错过小蓓的,一定非常后悔。有了写信的方便,我经常和小蓓通信,不用像打电话似的总是要有合适的时机,一定要讲究个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才可以打电话,太困难了,写信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。同时,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什么叫做重色轻友。在我打开信箱取出信时,拿回家第一个先看的肯定是小蓓的那封信,忽略了其他朋友的信,这我自己也应该好好检讨一下,呵呵。不过,理解万岁嘛,毕竟我和她还没交朋友,我还是在努力的阶段呢,站在我这个角度想想,其实大家还是可以理解的是吧,呵呵。

    就这样,我和小蓓经常通信,渐渐的,我更加了解小蓓,更加喜欢小蓓,让自己无法自拔,好像已经和她在一起了似的。我很喜欢和她谈心事,无论是生活上的开心事,还是学习上遇到的困难,我都愿意跟她说说,向他请教一下。他英语学得还可以,很多次的单词翻译或是句子翻译我都会去问她,她也总是耐心的一一解答,对我英语帮助很大。尽管这样,贪玩的我,现在的英语还是一塌糊涂,呵呵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国语还没学好呢,英语怎么能学得好呢?况且我还这么爱国。再想想,中国现在有十三亿人口了吧,我想问问,现在一本新华字典里面的字,有几位可以一字不差的能认出来?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,是一门很难修的学科,我就奇怪,这么多人口的一个大国,不好好研究自己的语言,非要学习别人的语言,哎……说到这,我很羡慕那些英国人,他们天生学得那些国语,那二十六个英文字母,就是国际语言,我们任何一个国家想要和国际接轨,就要学会讲英语,哎……这都是谁规定的啊……

    我们的通信频繁了,自然也会约对方见面了,其实怎么说呢?也算不上约会,但至少是让我能陪她。她周末经常去图书馆学习,那也就成为我今后和她的约会地点了。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就得很紧张,虽说一直是同学吧,但毕竟好久不见了,突然一见面还真有点不习惯呢。再加上去的还是图书馆,那地方我可从来都不去的,职高的作业不多,一般都是在学校做完或是回家就做完了,我根本就不会拖到周末去做,因为我觉得那样玩不踏实。一到图书馆,人很多,但非常的安静,都在温习自己所学的科目,也有做作业的,没有在那闲聊天的,图书馆就是不一样,学习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啊。我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,我的眼睛不是很好使,进去后东张西望的,看到有一个人在冲我招手我这才走了过去,这个人我不用说了吧。她已经替我占好位子了,我就坐在她的旁边,问她什么时候来的,她说刚来一会。之后我就静静地坐在她的旁边,看她学习的样子,很认真,这点我很喜欢。她看我没什么事干,就去书架上给我拿了一本杂志,让我先看着,我也只好安静的看书了。不一会,中午了,11点的钟声响起了,该回家了。她出来后问我是不是很无聊,我说当然不是了,因为跟觉得她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好快,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,她问我下午还来吗?我说你来我就来。我们约在下午1点在图书馆见面,我心想,我能不来吗?那有比去图书馆更重要的事了,呵呵。下午我就有点萎靡不振了,总是哈欠连天,老是困,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我趴在桌子上不一会就睡着了。不知道多久,我醒了,起来又看了看杂志,她也做完作业了,然后我们就传纸条开始聊天,这一聊天时间过的可就快了,我也不困了,很快就到5点了,下午就这样过去了。我们每周都是这样过的,不知不觉习惯了这种生活,逢周六日我们都会去图书馆。我开始喜欢去图书馆了,因为那样我可以陪在她的身边,静静的守着她,看着她,看着她学习,看着做完自己的功课,而我呢,从刚开始的看杂志、睡觉,也改变成了到那儿去写作业了。我把周五老师留的作业都等到周六拿到图书馆去做,这样大家一起学习我也不觉得闷了,还可以相互讨论一下问题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我在图书馆从来都不会觉得无聊,我想这是不是也算一种矜持。

    不过现在想想,是爱情:爱情是有魔力的,它可以催眠你,让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;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,它可以一直支撑着你,是你的精神支柱;爱情——它是你的天使,亦是你的魔鬼。
  最后修改于 2006-12-04 19:24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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